乌江能复刻“万峰湖”治理经验吗?
江风徐徐,江水澄澈……乌江是贵州人的母亲河,它代表着一种情怀,更代表着一种精神。曾因生态脆弱、环保问题突出而拉响警报,乌江一度成为“污江”。
贵州省检察机关探索办案与修复、安全与发展、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之间的普遍规律,综合运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助力千里乌江水清景明人和悦。
据刘欣介绍,乌江江面上的漂浮物一旦进入水电站坝区,必将影响构皮滩水电站安全生产。体积较大的漂浮物可能会直接堵塞泄洪洞,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如果大量漂浮物涌入通航工程,可能影响通航安全。
2022年1月10日,第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发至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,督促乌江航道管理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乌江航道管理局立即着手进行整改,清除流域河段内漂浮物、悬浮物,并对乌江全段建立定期巡查机制,便于及时发现清理航道的漂浮物14,000平方米,治理污染水域面积27.9亩,清理河段100余公里。
“污”江变清流
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需标本兼治,考虑到乌江流域构皮滩河段地域广,相关责任主体涉及水务、环保、农业农村等多个行政单位,相关工矿企业、单位、个人多个民事主体,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。“我们改变以往‘以人立案’模式,以事立案,并上下一体推动及时修复生态环境。”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新说。
水里的问题岸上治。余庆县检察院针对乌江干流龙家镇、飞龙寨浪水湾景区的沿岸河段生活垃圾,废旧物品乱堆乱倒问题,依法对相关行政部门及属地政府立案调查,督促清理沿岸垃圾,增设垃圾箱,制作警示牌,建立基于成效展览室。同时,推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《余庆县贯彻落实乌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》,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出台《关于建立破坏渔业资源违法案件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》,探索推广认罪悔罪前提下的“补植复绿”“增殖放流”“支付补偿金”“清理污染物”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,实现“专业化法律监督+恢复性司法实践+社会化综合治理”的余庆渔业生态检察模式。
岸上的问题流域治。贵州省检察院还进一步完善跨省协作机制,与四川省检察院联合印发《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管辖协作办法(试行)》,解决川黔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。仁怀市向四川省古蔺县移送石坝河环境污染线索,古蔺县检察院立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,督促问题全部得到整改,变“各自为战”为“共建共治”。